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min
2019-07-11
35
问题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甲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B、乙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给某企业,从中赚取巨额利益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C、丙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
D、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定方法包括:(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A项属于借贷纠纷,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B项中乙的行为明显构成高利转贷罪,所谓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此B选项错误。《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中丁有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故丁构成贷款诈骗罪,D选项正确。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y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是()
继承人实施以下哪些行为会导致其丧失继承权()
《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的是(
简述合同承受应具备的条件。
甲架好枪支准备杀乙,见已患绝症的乙踉跄走来,顿觉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甲收起枪支,似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
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下列关于刑法的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因交通肇事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2年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才发现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故意伤害罪。则对甲应()
随机试题
慢性肝炎时出现的毛玻璃细胞,在电镜下的主要变化是
地黄来源于
单利和复利的区别在于()。
甲厂向乙中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校服,每套10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中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3000套,每套单价100元。但需在校服上附加上学校的名称。2个月后,乙中学收到甲厂发来的3000套校服。但这批校服上没该校的名称。于是拒收,在这一
也许我妈说的没错,不管你干什么,关键要干得______;不管你说什么,说得对还是错,关键要说得______。我妈是这样教导我的,也是______这样去做的。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5年前,罗先生的公司购入了10辆预期使用寿命为15年的卡车,每辆价格为150000p己,目前这些旧车还能继续使用10年时间,期末残值为0。现在,他正在考虑是否购买5辆新型卡车替代这10辆旧车。一辆新车的工作能力与两辆旧车完全相当。每辆新车的价格为250
假设ISP提供的邮件服务器为bj163.com,用户名为XUEJY的正确电子邮件地址是______。
土産に真珠と陶器を勧められた。陶器
PASSAGEFOURWhatresultsintheappearanceof"AmericanRanch-style"homesinthelocalranchers’opinion?
NewYorkisoneofthe(11)largeAmericancitiestohave.someofitspolicemenonhorseback.TheNewYorkPolicehave170ho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