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和丙于2020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后丙未履行协议。2020年8月,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

admin2022-03-09  15

问题 甲、乙和丙于2020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后丙未履行协议。2020年8月,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2020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B、2020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C、2020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D、2020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2020年3月甲、乙、丙三人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该约定虽然有效,但由于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能发生物权效力,所有权仍然归丙所有。选项A错误。2020年8月人民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对此不能按照《民法典》第229条的规定处理,即“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该条规定是直接针对物权的归属,也就是当事人若因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判决所有权归于其中一方当事人,则判决生效时该当事人享有所有权。本案中,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是判决丙履行合同,而非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因此,此时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是丙。选项B错误。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本题中,2020年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法定继承丙的房屋,此时,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选项C正确。2020年12月丁将房屋赠与女友戊,双方虽然对赠与合同做了公证,但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因此,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是丁。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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