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组有关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材料: 材料1 我们对待小农的态度究竟是怎样的呢?在我们夺得国家政权的那一天,我们应该怎样对待他们呢? 第一,法国纲领的论点是完全正确的:我们预见到小农必然灭亡,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

admin2009-07-28  37

问题 下面是一组有关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材料:
   材料1
   我们对待小农的态度究竟是怎样的呢?在我们夺得国家政权的那一天,我们应该怎样对待他们呢?
   第一,法国纲领的论点是完全正确的:我们预见到小农必然灭亡,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去加速其灭亡。
   第二,同样明显的是,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时候,我们决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像我们将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者那样。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当然,到那时候,我们将有足够的手段,向小农许诺,他们将得到现在就必须让他们明了的好处。
   ——摘自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98~499页
   材料2
   我们的党一旦掌握了国家政权,就应该干脆地剥夺大土地占有者,就像剥夺工厂主一样。这一剥夺是否要用赎买来实行,这大半不取决于我们,而取决于我们取得政权时的情况,尤其是也取决于大土地占有者先生们自己的态度。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赎买下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
   ——摘自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05页
   材料3
   在我国,既然国家政权操纵在工人阶级手中,既然全部生产资料又属于这个国家政权,我们要解决的任务的确就只剩下实现居民的合作化了。
   我们许多做实际工作的人所估计不足的正是这一情况。在我国,人们还轻视合作社,还不了解:第一,在原则方面(生产资料所有权操在国家手中),第二,在采用尽可能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法过渡到新制度方面,这种合作社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
   ——摘自列宁《论合作制》,《列宁选集》第4卷,第767、768页
   材料4
   根据我国的经验,农民这种在生产上逐步联合起来的具体道路,就是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而有某些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农民公有制的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就是集体农庄)。这种由具有社会主义萌芽,到具有更多社会主义因素,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发展道路,就是我们党所指出的对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发展农业合作社,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根据农民自愿这一根本的原则。
   必须采用说服,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来使农民自愿联合起来.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
   《中共党史参考资料》(八),第11~16页
   材料5
   我们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联盟的政策,不论是在民主革命时期,或者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都是必要的、正确的,是符合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利益的。
   但是这样做,并不是不要付出代价的。为了结成和继续这个联盟,为了借助国家资本主义达到社会主义的目的,我们就需要对资产阶级偿付一笔很大的物质代价。这就是对于资产阶级私有的生产资料,不是采取没收的政策,而是采取赎买的政策。这是从我们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中产生出来的政策。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改造问题的决议》,
   《中共党史参考资料》(八),第247—250页
   请回答:

选项

答案材料1和材料3中提出了通过农业合作化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观点。 材料4指出,根据我国互助合作的历史经验,创造了由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逐步过渡的形式,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农业合作化道路,。这条道路规定发展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必须贯彻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国家帮助、逐步推广的方法,使农民比较自然地、比较顺利地脱离了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避免了农业减产,同时也培养了干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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