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请从法律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此法条所涉及的法理学基本问题。 答题要求: 1.

admin2008-12-16  27

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请从法律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此法条所涉及的法理学基本问题。
   答题要求:
   1. 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 不少于600字。

选项

答案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从法律责任承担的角度来分析,本法条涉及的法理学的基本问题是法律责任的竞合问题。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竞合的特点是: (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不同法律主体的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别追究,不存在相互冲突的问题。 (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如果是数个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并且符合不同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则应针对各行为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而不能按责任竞合处理。 (3)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行为人虽然仅实施了一个行为,但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律规范,符合数个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导致了数个法律责任的产生。 (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如果数个法律责任可以被其中之一所吸收,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吸收了其行政责任;或可以并存,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与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被同时追究,则不存在责任竞合的问题。当责任主体的数个法律责任既不能被其中之一所吸收,也不能并存,而如果同时追究,显然有悖法律原则与精神时,就发生法律责任间的冲突,产生竞合。 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上竞合的一种,它既可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如民法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竟合,也可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如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之间的竞合。 上述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竞合属于同一法律部门内部的责任竞合。对这种法律责任竟合的性质及法律上如何处理,理论上存在争议,各国的法律规定也有所不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发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允许受害人选择其中一种责任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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