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于10月5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0月5日至次年的10月4日。后因,乙银行工作人员失误,直至11月5日才将款项划入甲公司账户,且预扣利息5万元,引起纠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5-07-14  34

问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于10月5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0月5日至次年的10月4日。后因,乙银行工作人员失误,直至11月5日才将款项划入甲公司账户,且预扣利息5万元,引起纠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为11月5日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偿还贷款
D、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支付利息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甲公司和乙银行的借款合同自10月5日签订时成立并生效,乙银行未按期放款的行为构成违约。(2)选项CD: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95万元)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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