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单位(甲方)与施工公司(乙方)签订了某公共设施的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公共设施的钢架结构吊装分包给安装公司(丙方,图2K320050-26中为I子项工作),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了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见图2K320050-26)合同

admin2016-08-12  26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单位(甲方)与施工公司(乙方)签订了某公共设施的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公共设施的钢架结构吊装分包给安装公司(丙方,图2K320050-26中为I子项工作),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了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见图2K320050-26)合同中规定:窝工降效系数为50%。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按进度计划K工作施工0.5个月后,业主方要求修改设计,K工作停工待图2.5月(混凝土工程),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清单如表2K320050-5所示。

事件二:乙方自备施工机械未按时到达施工现场致使H工作实际进度在12月底时拖延1个月,乙方要求合同工期顺延1个月,并补偿费用2万元。
事件三:F工作施工时,因项目经理部确定的施工工艺出现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要求返工,工作实际进度在12月底时拖后1个月,乙方要求顺延合同工期1个月,补偿费用2万元。
事件四:施工第9个月,F工作在施工现场发现文物,为保护文物现场停工,乙方向甲方提出补偿工期1个月和费用1万元的要求。由于事件3和事件4的发生,F工作延误影响致使钢架结构安装施工向后拖延,丙方就事件3和事件4分别向乙方提出索赔费用1万元,工期共顺延2个月的要求。
事件五:开工后第19个工作月出现台风,现场工作全部停止,为此乙方要求补偿因台风破坏施工现场的现场清理时间1个月,并补偿清理费用4万元。
问题:
就各事件分别说明。上述索赔要求是否正确。

选项

答案对各事件索赔要求合理性的分析如下: (1)事件一为甲方责任,发生在非关键工作,该工序总时差为2个月。新增工程量增加费用60000元应补偿由于新增工程量300m3,实际需增加工作时间3个月,即:补偿工期=(新增工程量/计划工程量)×计划工期=(300/600)×6=3(月)。 由于TF=2,所以应补偿工期1个月。 ①机械闲置属于窝工,不应按台班费计算,应按折旧费计算,计算公式为: 60×60=3600(元)。 ②人工窝工应按降效处理,不应按原人工费单价计算,计算公式为: 50400×0.5=25200(元)。 ③机上人工费已完全含在台班费内不应单独索赔。 综合计算应补偿工期3.5个月,补偿费用88800元。 (2)事件二属乙方责任,工期与费用均不补偿。 (3)事件三属乙方责任,工期与费用均不补偿,不同意其工期顺延一个月和费用补偿2万元的要求。 (4)事件四,按目前有关规定,发现文物时甲方应补偿相关费用和顺延工期,应由甲方向乙方补偿费用1万元,顺延合同工期1个月(F、I工作均为关键工作)。 (5)事件五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按规定甲方应同意补偿合同工期1个月,应补偿费用4万元。(M为关键工作,N为非关键工作TF=2个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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