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受聘于一家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每月领取税后工资3600元,公司每月按规定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1)2015年6月1日,公司与任职8年的李某解除了聘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金120000元(该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李某认为,自己取

admin2017-03-03  26

问题 李某受聘于一家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每月领取税后工资3600元,公司每月按规定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1)2015年6月1日,公司与任职8年的李某解除了聘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金120000元(该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李某认为,自己取得的上述补偿金为补偿性质的收入,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15年6月8日,李某从外单位取得不含增值税的技术咨询报酬50000元,将其中16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李某计算其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5440元[(50000—16000)×(1—20%)×20%]。
  (3)2015年6月1日~12月31日,将自有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个人居住,月租金2000元。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李某认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680元[(2000—800)×20%×7]。
  (4)2015年8月,与一家证券交易所签订期限为6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每月为该交易所的股民讲课四次,每次报酬1000元,李某认为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60元[(1000—800)×20%×4]。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
  (2)结合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分项指出李某计算的个人所得税错误的原因,并计算出正确的应纳税额。

选项

答案(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 (2)一次性补偿金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补偿金超过3倍的部分=120000--20000×3=6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60000÷8—3500=4000(元) 应纳税额=(4000×10%一105)×8=2360(元) 通过国家机关捐赠,一般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 李某取得一次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属于畸高,应该适用加成征收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40000(元) 捐赠扣除限额=40000×30%=12000(元) 实际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00=28000(元) 应纳税额=28000×30%一2000=6400(元)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住用房,按10%的税率征收个税。 应纳税额=(2000—800)×10%×7=840(元) 连续发生相同的劳务,以一个月为一次计算缴纳个税。 应纳税额=(4×1000--800)×20%=64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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