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张某的下列哪些行为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

admin2009-01-19  33

问题 法官张某的下列哪些行为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

选项 A、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庭庭审过程中,因被告无法证明欠条系伪造,张法官遂询问被告是否进行笔迹鉴定,原告认为张法官不应当为被告提供法律意见
B、在庭审答辩过程中,被告辩称原告起诉的动机和目的是恶意的,张法官打断和制止了被告的此部分陈述
C、在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由于一方继承人在庭审过程中表现精神激动、举止失常、言语逻辑混乱,张法官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该当事人进行了评论,怀疑该当事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应当中止诉讼,进行特别程序
D、张法官经人介绍与李某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得知李某系其任职法院辖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但仍与其结婚

答案1,2,8

解析 A选项: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8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庭庭审过程中,因被告无法证明欠条系伪造,张法官遂询问被告是否进行笔迹鉴定,属于法官行使释明权的合法行为,原告的说法是错误的,所以应选。B选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2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1)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除非因维护法庭秩序和庭审的需要,开庭时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2)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在庭审答辩过程中,被告辩称原告起诉的动机和目的是恶意的,原告起诉的动机和目的不是法庭审理的内容,与案件的事实和法律无关,所以张法官打断和制止了被告的此部分陈述是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所以应选。C选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5条规定,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张法官接受媒体采访时,对一方继承人故意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难免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张法官的行为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其做法是错误的,所以本选项是错误的。D选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0条规定,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和尴尬。张法官与李律师的婚姻,受我国婚姻法保护,并非上述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行为,所以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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