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王某因债权人朱某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其履行,就将应向朱某交付的标的物交由公证处保管,这在民法上属于( )。

admin2014-02-25  29

问题 债务人王某因债权人朱某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其履行,就将应向朱某交付的标的物交由公证处保管,这在民法上属于(       )。

选项 A、提存
B、抵销
C、代物清偿
D、占有改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消灭原因。债权人朱某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履行,此时债务人王某将标的物交由公证处保管,在民法上属于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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