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4-02-08
38
问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答案
C,D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 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昊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Y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中,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北京的甲公司与南京的乙公司在上海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在武汉。履行期限到来以后,乙公司在长沙交付了货物。由于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公司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请问:除可向南京的相关法院起诉外,甲公司还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某公民某甲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项财产无主,公告期间,另一公民某乙对该项财产提出请求,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李某去美国定居,走前将其居住的5间房屋委托朋友张某看管。后李某从美国写信给张某,请张某帮助把房屋卖掉,并随信寄来由公证机关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张某的同事司某知道此事,欲购买房屋。司某对张某说:“你可以告诉李某,说此房屋属于城市房屋拆迁范围,政府只能给有限的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董事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股,请问他在一届的任职期间内最多可以转让的公司的股票数是:
甲与现役军人乙在2000年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分居至今,甲于2004年5月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甲雇佣乙为其火锅店帮工。乙在端送热茶时不慎烫伤在店中玩耍的邻家5岁小孩丙。小孩父母诉诸法院要求赔偿,下列说法何种正确?
某建筑公司与某建材公司订立了一份铝合金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向建筑公司提供100吨铝合金,合同总价款120万元,合同签订后3天内建筑公司应当向建材公司支付20万元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则以下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个体户吴某因不服某区工商局分局扣押财产的决定,向市工商管理局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扣押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扣押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扣押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甲公司诉乙公司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之后,甲公司新发现一重要证据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不属于濒死阶段的表现是
有关药敏操作正确的是
釉柱晶状体的形态为
神经、肌肉、腺体感受阈刺激产生反应的共有表现是
在Access中,打开“校本课程”数据库中的学生表与教师表,已知教师表中设置的主键为课程号,如果查询每位学生所学的课程名称,可以使用命令()。
请认真阅读下列材料,并按要求作答。如果指导高年级小学生学习,试拟定教学目标。
以人均收入衡量的发展差距,本身隐含着一个资源禀赋结构上的差异,即发达地区具有相对丰富的资本要素,从而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上具有比较优势;而相对不发达地区则具有劳动力丰富和生产成本低的比较优势。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存在的资源禀赋结构差异,无疑可以成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
A、 B、 C、 D、 C
在数据库动态转储机制中,一般需要使用【12】文件才能将数据库恢复到某一时刻的正确状态。
Whyisthefilm-makersentencedtosixyearsinjai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