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 系统集成公司A于2009年1月中标某市政府B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过合同谈判,双方签订了建设合同,合同总金额115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搭建政府办公网络平台,改造中心机房,并采购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A公司为了把项目做好,将

admin2015-05-26  34

问题 (2009年下半年)
    系统集成公司A于2009年1月中标某市政府B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过合同谈判,双方签订了建设合同,合同总金额115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搭建政府办公网络平台,改造中心机房,并采购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A公司为了把项目做好,将中心机房的电力改造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C公司,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
     在项目实施了2个星期后,由于政府B部门为了更好满足业务需求,决定将一个机房分拆为两个,因此需要增加部分网络交换设备。B参照原合同,委托A公司采购相同型号的网络交换设备,金额为127万元,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 在机房电力改造施工过程中,由于C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部分电力设备损毁,导致政府B部门两天无法正常办公,严重损害了政府B部门的社会形象,因此B部门就此施工事故向A公司提出索赔。
请指出A公司与政府B部门签订的补充协议有何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不妥之处为补充协议的合同金额超过了原合同总金额的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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