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经》篇目的表述,正确的是()。

admin2015-07-03  34

问题 (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经》篇目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杂法”规定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
B、篇目总共为七篇,至汉代增加为九篇
C、“捕法”是关于囚禁、审判及实施刑罚方面的法律规定
D、“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之篇目始于“盗法”与“贼法”

答案D

解析 战国时期制定的《法经》共有6篇:“盗法”、“贼法”、“网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汉代《九章律》在《法经》6篇的基础上增加户、兴、厩三,合计9篇。可见,B项表述错误。《法经》中的“杂法”是有关“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和“金禁”。“具法”是有关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的法律规定,类似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篇。可见,A项表述错误。《法经》中的“捕法”是有关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囚法"是有关囚禁、审判及实施刑罚方面的法律规定。可见,C项表述错误。《法经》的制定者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可见,D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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