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试分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试分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admin
2013-05-13
28
问题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试分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选项
答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以及公款使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可以构成犯罪的挪用公款行为,有以下三种不同情况:①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归个人使用为目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Q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秦朝的法律形式中,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被称为()
关于我国的宪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简述对破坏选举的制裁情形。
简述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特征。
试述如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
简述司法责任原则。
某地市场监管局对一家食品公司做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该公司不服,以处罚前没有告知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为由,将市场监管局告上法院。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是()。
甲因停车收费与保安乙发生冲突,用刀将乙刺死,甲在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期间因病死亡,检察机关遂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此案撤销的根据是()。(2012单5)
2009年年底,五位法学教授认为国务院2001年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与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拆迁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这一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启动《拆迁条例》的修改程序,
随机试题
WhatisthetypicalAmericanfamily【21】?MarriedAmericanadultswillnametheirhusbandorwifeandtheirchildren【22】their"im
扬声器布置应根据建筑功能、体型、空间高度及观众席设置等因素确定,一般分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账面原值为7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且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6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880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关于社交焦虑,正确的说法是()。
一个长方形花坛的周长是60米,如果沿着周边每隔6米种一株月季花,再在每两株月季花之间等距离地种2株菊花,问共可种月季花多少株?可种菊花多少株?( )
已知向量组α1=(t,2,1),α2=(2,t,0),α3=(1,-1,1),试讨论:t为何值时,向量组α1,α2,α3线性相关?
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Water,whenboiled,always______stea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