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案例: 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1年10月12日,乙公
案例: 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1年10月12日,乙公
admin
2022-10-09
40
问题
案例:
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1年10月12日,乙公司交付了20台货车。次日,双方办理了货车所有权登记。
2011年11月,甲公司在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开始建造办公楼,2012年6月建成。
2012年8月,,甲公司以该办公楼作抵押,从丙银行贷款300万元,期限6个月。
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年1月26日,甲公司将20台货车出租给丁公司,每台月租金1万元。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事后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甲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将20台货车卖给戊公司。
戊公司受让货车后,通知丁公司向自己缴纳租金,丁公司主张:戊公司并非出租人,无权向其收取租金;甲公司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戊公司催收租金无果,遂通知丁公司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其立刻交回货车。
甲公司未按期向乙公司支付购车款,乙公司遂提起诉讼,并主张实现抵押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甲公司已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的办公楼共拍卖得款1200万元,其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为350万元。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应从拍卖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丙银行则主张对拍卖款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何时取得货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公司于2011年10月12日取得货车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Q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
张某与王某依法签订合同,张某将所有的一辆别克汽车卖给王某,价款20万元,汽车已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尚未交付;后李某表示愿以22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汽车,张某同意,李某交付全款并提走汽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一方转让出资额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我国《证券法》所确立的证券交易原则之一,是证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得持有和买卖股票。邓某在某证券公司任副总经理,负责办公室工作和公司的后勤事务,邓某不属于前述我国《证券法》所限制的“证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关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说法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上市公司出现最近3年连续亏损的情形,除另有规定外,自该公司公布其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单位是()。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应当在其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结构图的是()。
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随机试题
关于脊柱结核叙述正确的是
病案管理欠缺对医疗保险的不良影响包括
符合肿瘤防治现状的描述是
资产权益率的倒数可以反映企业的()。
下列选项中,( )不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目标。
若期货交易保证金为合约金额的5%,则期货交易者可以控制()倍于所交易金额的合约资产,实现以小博大的效果。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年的,就其()征收所得税。
水:湖泊
"Ithinktheworldinwhichweliveaswomenhasbecomesodivisive,sobloodthirstythatwomenwanttoexistbeyondtheseredu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