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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转托李某订购服装的行为是何性质? 百胜百货公司可否拒收步健服装公司送来的服装?为什么?
张某转托李某订购服装的行为是何性质? 百胜百货公司可否拒收步健服装公司送来的服装?为什么?
admin
2008-12-16
43
问题
张某转托李某订购服装的行为是何性质?
百胜百货公司可否拒收步健服装公司送来的服装?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不能拒收。虽然张某是擅自转委托,因其持有百胜百货公司的空白合同纸,步健服装公司完全有理由相信李某有代理权,这属于表见代理行为,该代理有效。被代理人百胜百货公司应收下服装。
解析
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其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A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因此,本案中步健服装公司与百胜百货公司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百胜百货公司应依约收下服装以履行合同义务。
当然,百胜百货公司收下服装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受托人张某追偿其应承担的责任。《合同法》第 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第400条也规定,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根据这些规定,百胜百货公司可向张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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