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共同盗窃案件,有犯罪嫌疑人甲和乙两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甲逃跑,乙在押,那么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应当如何进行?

admin2009-03-12  51

问题 某共同盗窃案件,有犯罪嫌疑人甲和乙两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甲逃跑,乙在押,那么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应当如何进行?

选项 A、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B、可以中止对甲的审查起诉
C、不得中止对乙的审查起诉
D、不得中止对甲的审查起诉

答案B,C

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规则》第273条的规定,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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