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中,把“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致人于死者”称为( )。

admin2021-01-06  40

问题 《唐律疏议》中,把“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致人于死者”称为(    )。

选项 A、戏杀
B、误杀
C、过失杀
D、斗杀

答案C

解析 唐朝有“六杀”的规定。其中把“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致人于死者”称为“过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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