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提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求,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2007年试卷一第70题)

admin2015-06-17  34

问题 某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提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求,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2007年试卷一第70题)

选项 A、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
B、经营一项农业项目的所得,请求减征企业所得税
C、投资经营一项无国家扶持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
D、开发一项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请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答案A,B,D

解析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可知A项符合法律规定。
    依《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所得。”B项符合该法第(一)5页规定,C项不符合该法的规定,可知B项合法,C项不合法。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知,D项开发新技术的研发费用符合该条第(一)项。故本题答案为A、B、D项。
    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法》考题重合性很高,需要关注历年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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