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设宴为母祝寿,向成某借了一尊清代玉瓶装饰房间。毛某来祝寿时,看上了玉瓶,提出购买。汤某以30万元将玉瓶卖给了毛某,并要其先付钱,寿典后15日内交付玉瓶。毛某依约履行,汤某以种种理由拒绝交付。毛某诉至甲县法院,要求汤某交付玉瓶,得到判决支持。汤某未上诉,

admin2020-04-26  30

问题 汤某设宴为母祝寿,向成某借了一尊清代玉瓶装饰房间。毛某来祝寿时,看上了玉瓶,提出购买。汤某以30万元将玉瓶卖给了毛某,并要其先付钱,寿典后15日内交付玉瓶。毛某依约履行,汤某以种种理由拒绝交付。毛某诉至甲县法院,要求汤某交付玉瓶,得到判决支持。汤某未上诉,判决生效。在该判决执行时,成某知晓了上述情况。对此,成某依法可采取哪些救济措施?(2017年卷三77题,多选)

选项 A、以案外人身份向甲县法院直接申请再审
B、向甲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C、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D、向甲县法院申诉,要求甲县法院依职权对案件启动再审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执行行为异议的处理与救济。《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条,只有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才可以申请再审。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所以,C选项说法正确。在早年前的民诉法中有规定申诉制度,但现行民诉法已经不存在申诉的说法,取而代之的是赋予当事人申请再审和申请检察监督的权利;刑事诉讼中则存在申诉的提法,但刑诉中没有规定申请再审。从宪法角度来说,申诉是公民的一项权利,我们只能从这个角度来理解D选项是正确的。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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