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21-05-14  40

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不予保留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C、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可以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
D、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答案D

解析 终审法院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是特别行政区最高审级,即香港的诉讼案件以终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为最终的判决和裁定。D项说法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但任命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还必须由行政长官征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A项说法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不包括检察机关。B项说法错误。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E6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