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厂位于县城,2009年发生如下业务: (1)年初从当地政府取得土地使用权,价值1600万元,支付登记费和过户手续费2万元。 (2)该企业将该土地用于开发普通住宅楼一栋,准备出售给职工,支付开发成本1100万元;实际发生房地产开发费用200万元(不含贷款

admin2010-03-08  31

问题 某工厂位于县城,2009年发生如下业务:
(1)年初从当地政府取得土地使用权,价值1600万元,支付登记费和过户手续费2万元。
(2)该企业将该土地用于开发普通住宅楼一栋,准备出售给职工,支付开发成本1100万元;实际发生房地产开发费用200万元(不含贷款利息支出)。
(3)该企业于本年1月1日向A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年利率5%,全部用于该住宅楼的建设。
(4)12月完工,因无法归还到期另外一笔3500万元的贷款,该企业改变将住宅楼出售给职工的计划,当月将该住宅楼抵债给银行,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
(5)7月该企业将7成新的旧仓库以1500万元的价值抵账给建筑公司,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30万元。该仓库建造时造价是600万元,按转让时的建材及人工费用计算,建同样的新房需花费1000万元。转让时补缴土地使用权的价款是500万元。
要求:计算上述业务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税率5%,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最高比例确定)

选项

答案1)转让收入3500万元 住宅楼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600=2=1602(万元) 住宅楼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开发成本=1100+1600×5%=1180(万元) 住宅楼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开发费用=(1602+1180)×5%+1000×5%=181(万元) 住宅楼转让的营业税=3500×5%=175(万元) 应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75×(5%+3%)=14(万元) 应交印花税=3500×0.5‰=1.75(万元) 可扣除税金=175+14+1.75=190.75(万元) 住宅楼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合计数=1602+1180+181+190.75=3161.85(万元) 住宅楼的土地增值额=3500-3161.85=338.15(万元) 增值率=338.15÷3161.85×100%=69%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转让收入1500万元 转让旧仓库的评估价格=1000×70%=700(万元) 转让旧仓库的可扣除项目合计=700+500+500×5%+130=1355(万元) 增值额=1500-1355=145(万元) 增值率=145÷1355×100%=70%,适用税率30%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45×30%=43.5(万元) 累计缴纳土地增值税=43.5(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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