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2010年卷二82题)
下列哪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2010年卷二82题)
admin
2018-07-16
32
问题
下列哪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2010年卷二82题)
选项
A、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到当地餐饮行业协会办理认证手续
B、申请娱乐场所表演许可证,文化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返还
C、外地人员到本地经营网吧,应当到本地电信管理部门注册并缴纳特别管理费
D、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安装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节能设施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4款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选项A中,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到当地餐饮行业协会办理认证手续,属于增设行政许可,故A项错误,应选。
进一步分析:所谓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根据国务院《认证认可条例》,认证实行“自愿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该《条例》第28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此处的“国家规定”应理解为“中央规定”。强制认证只适用于“国家规定相关产品”。故地方性法规规定“申请……许可证,需……办理认证手续”,属于增设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59条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故地方性法规规定“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返还”是违法的,B项应选。
该法第5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才能收取费用。地方性法规无权规定行政许可收费。地方性法规规定“缴纳特别管理费”违法,C项应选。另外,该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地方性法规规定“外地人员到本地经营网吧……缴纳特别管理费”,从一定意义属于“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故违法。
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选项D要求安装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节能设施,违法,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C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女与乙男在某社交软件互加好友,手机网络聊天过程中,甲女多次向乙男发送暧昧言语和色情图片,表示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二人于酒店内见面后因价钱谈不拢而争吵,乙男强行将甲女留在房间内,并采用胁迫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甲女向公安机关报案,乙男则辩称双方系自愿发生性
甲女与乙男在某社交软件互加好友,手机网络聊天过程中,甲女多次向乙男发送暧昧言语和色情图片,表示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二人于酒店内见面后因价钱谈不拢而争吵,乙男强行将甲女留在房间内,并采用胁迫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甲女向公安机关报案,乙男则辩称双方系自愿发生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386条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刊罚。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
关于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数罪中有判处(1)和(2)的,执行(3);数罪中所判处的(4),仍须执行。将下列哪些选项内容填入以上相应括号内是正确的?
李某多次发送淫秽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经调查拟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关于此处罚决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适当的?
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物证。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关于公民财产权限制的界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税收优惠制度,根据我国税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55岁,因消瘦、腹胀、纳差5年入院,病前曾有慢性肝病史,查:皮肤、巩膜黄染,腹部膨隆,移动性浊音阳性,脾肋下可触及。经输液、输血等处理后,下列哪项是观察休克好转的最重要的指标
患者男,52岁。糖尿病史5年,1周来低热37.8℃,伴咳嗽,痰中偶尔带血,胸片示肺中野多发片状结节状阴影,血沉85mm/h,痰涂片抗酸染色(+)。该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
A、胶原纤维互相融合B、血浆蛋白渗入血管内C、肾小管上皮吞饮吸收大量血浆蛋白D、前角蛋白成分在肝细胞内聚集E、免疫球蛋白在浆细胞内堆集Mallory小体是
提示肠麻痹的主要指征是()。
以下关于该项发明的发明人的说法正确的是()。如果张某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认为该项技术成果能够带来重大社会效益,想在本省推广,应当通过()程序。
某市第二十中学有一批复习资料投放阅览室让学生查阅,可是第一天就少了6本。有的人主张严肃查处,可是校长却不以为然,他写了几句话贴出去:“作为校长的首要责任是,要使全校师生明白,二十中人的人格是无价的,然而朋友,你信吗?投放的书少了6本。”第二天有人送回了一本
1911年,美国工程师()出版《科学管理原理》一书,奠定了科学管理的理论基础,被誉为“科学管理之父”。
《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
在关系数据库中,把数据表示成二维表,每一个二维表称为______。
结构化程序设计主要强调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