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2009—卷二—82,多)

admin2014-02-24  34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2009—卷二—82,多)

选项 A、降级     
B、免职   
C、撤职   
D、责令辞职   

答案A,C

解析 《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知A、C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40规定: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可以知道,免职的原因有多种,职务需要变动,不再适合担任该项职务等等均是可能。因此,免职并非出于当事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因而不是处分。故B项说法错误。   
《公务员法》第82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可见,责令辞职的原因在于领导成员工作的失误或者其工作本身没有失误,但是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因此,责令辞职针对的是领导成员应当承担政治责任的情形,而非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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