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主体是( )。

admin2023-02-02  24

问题 如果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主体是(          )。

选项 A、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B、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D、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答案B

解析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无上诉权,《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由此可见,有权请求抗诉的主体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象是第一审的判决而不包括裁定,期限是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并且,《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可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拥有上诉权。故选项ACD均不符合有权请求抗诉的主体的要求,正确答案为选项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5Bi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