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取得了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106万元;转让了其持有的某基金产品,卖出价为63.6万元,买入价为53万元。已知,上述金额均为含增值税金额、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甲公司上

admin2018-06-07  24

问题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取得了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106万元;转让了其持有的某基金产品,卖出价为63.6万元,买入价为53万元。已知,上述金额均为含增值税金额、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甲公司上述业务应当确认的销项税额,下列计算列式正确的是(  )。

选项 A、1106+(63.6—53)]×6%
B、[106+(63.6—53)]÷(1+6%)×6%
C、(106+63.6)×6%
D、(106+63.6)÷(1+6%)×6%

答案B

解析 (1)本题所涉全部金额均为含增值税价,均应价税分离。(2)取得的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应当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以全部收益计征增值税;因此,甲公司取得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06÷(1+6%)×6%。(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因此,甲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某基金产品应确认的销项税额=(63.6—53)÷(1+6%)×6%。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4p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