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2017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到期日为2017年7月1日。 2017年6月20日,乙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被B拾得

admin2017-06-14  30

问题 甲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2017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到期日为2017年7月1日。
    2017年6月20日,乙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被B拾得。B伪造了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的人名章,以乙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知情的丙公司,C以乙公司保证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并记载了“保证”字样,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2017年6月30日,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善意无过失的丁公司,以支付货款。
    2017年7月4日,丁公司持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和票据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出具拒绝证明。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能否向乙公司、B和C行使追索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丁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②丁公司不能向B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B)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③丁公司可以向C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如果被保证人的债务因“实质要件”的欠缺而无效(如签章伪造),并不影响票据保证的效力,保证人(C)仍应对票据权利人(丁公司)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1gQ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