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admin
2018-09-01
17
问题
下列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
B、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C、多数犯罪为一般主体
D、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这一类犯罪的共同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刑法》第107条规定的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即使由单位实施,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仍是直接责任人员),且多数犯罪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心理状态。故本题全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0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有()。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是()。
甲委托乙购买某型号山地车一辆,乙到商场后发现山地车脱销,担心甲急需使用,遂为之购买普通自行车一辆,甲拒收,乙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望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一日望某去仓库找仓库保管员梁某,梁某不在,但是忘了将仓库的门锁上。望某发现仓库的门没锁,顺手拿走两台笔记本电脑,后来将一台送给朋友,一台留给正在上大学的独生子使用,梁某因仓库丢失笔记本电脑被单位开除,望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合同法中要约的是()。
某甲回家途中,见邻居某乙正在搬家,于是上前帮忙。在搬大衣柜上楼过程中.由于甲重大过失,大衣柜不慎掉下楼梯,将上楼的邻居丙砸伤。请问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请分析:债权让与有哪些方式?
甲市公民赵某,将其户口从甲市迁出,想落在乙市。在乙市正式落户前,赵某前往苏州打工。在苏州打工10个月,因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上海医院治疗达1年8个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赵某住所地应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
随机试题
A.蚕豆病B.苯丙酮尿症C.帕金森病D.镰刀型红细胞贫血症(2012年第129题)与G6PD缺陷有关的疾病是
花生四烯酸代谢产物的作用不包括()。
病人外阴痒1周,查阴道黏膜覆以膜状物,擦除后露出红肿黏膜面,正确的处理应是
盈亏平衡分析的前提条件是()。
电子眼压记录仪,通过记录眼动脉压、眼静脉压的变化,对眼睛进行诊断
下列关于碳水化合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学校社会工作者组织高年级同学与低年级同学交流学习外语心得,从学校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来看,这属于()。
Theytoldmeitwouldbecheapbut______itcostmenearly$500.
Doyourememberallthoseyearswhenscientistsarguedthatsmokingwouldkillusbutthedoubtersinsistedthatwedidn’tkn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