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在交付期限内交付合同标的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遇价格下降时,应执行( )。

admin2017-04-07  39

问题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在交付期限内交付合同标的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遇价格下降时,应执行(    )。

选项 A、原价格
B、新价格
C、原价格和新价格的平均价
D、市场价格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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