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10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8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8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8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

admin2013-01-31  36

问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10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8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8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8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8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
丙公司保汪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丙公司应对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范围未作约定,依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即丙公司应对甲公司欠乙公司的80万元主债务及利息等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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