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出让地块必须附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该规划条件要明确规定的内容的相关要求不应包括( )。

admin2013-10-18  32

问题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出让地块必须附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该规划条件要明确规定的内容的相关要求不应包括(      )。

选项 A、出让地块的面积
B、出让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
C、出让地块的建设强度
D、出让地块的理由

答案D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这是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行之后,除划拨使用土地的项目(主要是公益事业项目)外,都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出让方式。按照《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出让地块必须附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要明确规定出让地块的面积、使用性质、建设强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等相关要求。这就是说,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本身就具有与城乡规划相符的明确的建设地址和建设条件,无须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再进行建设地址的选择或确认,因此,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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