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书面证据材料时,错误做法有( )。

admin2012-03-20  61

问题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书面证据材料时,错误做法有(    )。

选项 A、必须有单位领导签名
B、必须有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C、必须有见证人在场
D、必须有单位负责人在场

答案A,C,D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53条规定:“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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