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有一辆汽车价值50万元,但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将保险金额约定为了40万元,并按照40万元的保险金额缴纳了保险费。后来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撞车事件导致了部分毁损,造成损失10万元,此时保险公司应该向丁某支付多少赔偿金?

admin2009-05-12  20

问题 丁某有一辆汽车价值50万元,但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将保险金额约定为了40万元,并按照40万元的保险金额缴纳了保险费。后来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撞车事件导致了部分毁损,造成损失10万元,此时保险公司应该向丁某支付多少赔偿金?

选项 A、50万元
B、40万元
C、10万元
D、8万元

答案D

解析 《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保险人应按照比例承担责任,即8万元。因此,本题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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