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公司或公司)于1999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2年5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了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有关情况如下: (1)新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路桥建设。截至2001年12月3

admin2014-04-02  29

问题 新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公司或公司)于1999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2年5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了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有关情况如下:
   (1)新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路桥建设。截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为26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资产总额为12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75600万元,净资产为50400万元;公司1999年、2000年、2001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6%、6.8%、11.1%。
   (2)新桥公司计划发行9800万元4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按
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的1%执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拟为自发之日起9个月后可转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该转股价格确定之后,在转股期内,无论公司股份是否发生变动,都不再作任何调整。
   (3)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案进行审议后的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200万股,占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0%;赞成票为10920万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反对票为7280万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0%。
要求:根据上述提示的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新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董事会拟订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是否符合有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请分别说明理由。
   (2)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利率水平和转为股票的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请分别说明理由。
   (3)新桥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和对转股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的说明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请分别说明理由。
   (4)新桥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的表决是否获得通过?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新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但其发行总额不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①新桥公司属于基础设施类上市公司,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最近3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得低于7%,而新桥公司最近3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8.5%。因此,其净资产收益率符合规定。②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亿元,而新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额为9800万元。因此,其发行总额不符合规定。 (2)新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和转为股票的期限符合规定,但利率水平不符合规定。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5年,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新桥公司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4年,符合规定。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为公司股票。新桥公司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拟定为自发行之日起9个月,符合规定。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新桥公司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因此不符合规定。 (3)不符合规定。①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新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一定幅度,因此不符合规定。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因发行新股、送股以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发行人应当及时调整转股价格。因此,新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在转股期内,无论股份是否发生变动都不再调整转股价格是不符合规定的。 (4)不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而新桥公司股东大会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表决中,只有6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同意,因此不能通过。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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