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是甲公司负责行政、人事、财务的副总经理,因工作需要,甲公司为其配置公务用车一辆。后卢某因拒绝接受岗位调整且旷工,被甲公司依法辞退。经查,甲公司辞退卢某时,尚欠其部分工资、社保金及经济赔偿金未予发放;甲公司辞退卢某后,卢某一直使用该汽车。卢某就工资问题向

admin2022-12-29  46

问题 卢某是甲公司负责行政、人事、财务的副总经理,因工作需要,甲公司为其配置公务用车一辆。后卢某因拒绝接受岗位调整且旷工,被甲公司依法辞退。经查,甲公司辞退卢某时,尚欠其部分工资、社保金及经济赔偿金未予发放;甲公司辞退卢某后,卢某一直使用该汽车。卢某就工资问题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卢某交还公司为其配置的公务用车,并支付辞退后卢某使用该汽车的使用费。卢某则主张留置该汽车。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选项 A、因卢某已经申请仲裁,故甲公司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卢某被公司辞退后继续使用该汽车,应向甲公司交付汽车使用费
C、卢某不可以留置该汽车
D、卢某可以留置该汽车

答案B,C

解析 《民法典》第44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4_48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所谓同一法律关系,是指债权人占有动产是基于与其债权发生的同一法律关系发生,动产与债权发生具有紧密联系。劳动合同的基本法律关系为劳动者承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和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义务,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约支付劳动报酬。卢某被甲公司安排在管理岗位,分管行政事务、财务以及人事工作,故卢某所扣留车辆仅系甲公司为公司高管出行提供的便利,并非是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的标的物,甲公司可随时收回车辆亦并不影响原有劳动关系履行,甲公司基于所有权而非基于劳动关系要求卢某返还车辆,卢某占有车辆与其主张的工资、社保金等劳动债权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卢某不得留置该汽车,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卢某虽然已经就劳资纠纷申请仲裁,但甲公司系基于所有权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非属于劳资纠纷范畴,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A选项错误。卢某被甲公司依法辞退后,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卢某作为甲公司高管所享受的便利即合法占有、使用该车的条件已不存在,因此,卢某在被辞退后仍然使用该汽车,应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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