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
admin
2018-02-01
26
问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本题中乙银行的行为属于权利人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gd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的是()。(2008年)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2008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合同解除法定事由的有()。(2013年)
2008年1月1日,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租赁乙的房屋1年,月租金5000元,租赁届满时,甲有权选择是否以15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的房屋,如果甲选择购买,应当于2009年1月2日全额支竹购房款。由于房价飞涨,2009年1月1日时,该房屋市场价已涨至250万元
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可以约定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该金钱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该种性质的金钱在法律上称为(
王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以其卡车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将该卡车送到甲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毕,王某因无法支付l万元的维修费,该卡车被甲修理厂留置。后王某欠赵某的借款到期,赵某要求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甲修理厂以王某欠修理费为由拒绝,双方发生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某上市公司的股权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2008年)
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_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抵免限额范围内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之后的余额进行抵补。()(2011年)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限制支出原则是单位存款的基本原则,下列关于单位定期存款限制支出行为的表述中,符合商业银行法律制度规定的有()。(2013年)
随机试题
在Word2010的编辑状态下,“复制”命令的组合键是()
如图6-8所示,A、B两管平齐,里面盛满水,下面的U形管里充有水银,水银柱高差为△h=20cm,则A、B两管中的压强差值为()kPa。
下列关于股权回购的说法错误的是()。
中国公民张某担任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6年12月有关收入情况如下:(1)工资明细表(部分数据)。(2)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岳阳楼的“四绝碑”是指哪四绝?()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方针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提高质量。
现代课程论的代表人物泰勒在《课程与教学基本原理》中,提出课程编制要考虑()
[A]Theroleofnaturalselectioninthiscolorfulworld[B]Thedelicatehierarchyofthenaturalsystem[C]Theagencyofsele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instructionsB.hesitationC.faintedD.urgentE.instructF.reliefG.circleH.appearedI.inquireJ.impress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