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代理开业税务登记操作要点。
代理开业税务登记操作要点。
admin
2009-03-08
26
问题
代理开业税务登记操作要点。
选项
答案
代理开业税务登记要点 (1)代理开业税务登记申报。注册税务师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并认真填写“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同时要求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所必备的资料和证件。 (2)代理填报“税务登记表”及附表。注册税务师应根据纳税人的经济类型,领取相应的税务登记表,填登完毕后将登记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审核。 (3)代理领取税务登记的证件,交给纳税人。 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税务登记资料审核完毕,发放税务登记证件时,注册税务师应及时到税务机关领取,并将其交给纳税人。同时,还应进行税务登记证使用管理方面的辅导,保证税务登记证件的正确使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ap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实务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0年8月20日,红光公司因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2010年9月1日受理其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接管红光公司后查明:红光公司有一笔到期贷款380万元没有支付,被甲公司起诉至法院,2010年8月10日,法院终
2014年A公司受到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长期亏损,无力继续经营,于是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解散A公司。但A公司未依法进行清算,即办理了注销登记。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可以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为了整合资源,甲公司拟与丙公司合并成立丁公司。已知此时甲公司尚欠乙公司200万元货款。甲、丙公司在合并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公司独自承担。合并后,债务到期,乙公司要求丁公司清偿2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2016年7月1日,某财经大学在校学生张某以从事税务行政执法问题研究为由向A国家税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局2015年度作出的所有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A国家税务局拒绝公开,并依法告知张某复议、诉讼权利事项。张某对该局的做法不服,多次找该局有关人员交涉,但是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征税行为的有()。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因事实行为而取得所有权的有()。
M公司为了方便公司职工乘坐公交车,与相邻的天文科技馆约定,该公司职工有权借天文科技馆的部分区域直接通行,M公司每年支付10000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享有的权利为()。
涉税犯罪+刑事诉讼2009年5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浩华公司于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期间,以2万元价格从威力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额近120万元,已全部抵扣。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浩华
卓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销售孕婴系列乳品。为了扩大规模,2008年2月1日,卓力公司向恒达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2008年9月,由于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卓力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向恒达公司的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
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组织听证。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法定期限为()。
随机试题
螺旋焊缝钢管的钢号是()。
磁共振现象的产生条件不包括
女婴,10个月。一直牛奶喂养,未添加辅食,面色苍白2个月,烦躁,肝肋下2cm,脾肋下刚触及。血象:血红蛋白80g/L,红细胞3.6×1012/L,网织红细胞0.01,外周血涂片红细胞大小不等,中央淡染区扩大,初步诊断是()
住在A市B区的王某和赵某结婚后一年,生了一个女儿。王某和赵某的父母均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一心想有个孙子。于是夫妻两人设法托人给女儿办了一个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假证明,并获准生了第二胎。事隔不久,知悉内情的人向B区人民政府反映了王某和赵某违反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应当由本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
(2009—单选—10)《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为()起草的纲领。
IP交换是一种利用交换硬件快速传送IP分组的技术。一台IP交换机由(35)3部分组成。IP交换机初始化后为每一个物理连接建立一个默认的(36),相邻的IP交换机通过这些默认通道交换路由信息和数据分组。为了进行第3层路由选择,IP交换控制器必须根据(37)等
以下()可能包含菜单条。
请在【答题】菜单下选择【进入考生文件夹】命令,并按照题目要求完成下面的操作。注意:以下的文件必须都保存在考生文件夹下。小王是某出版社新入职的编辑,刚受领主编提交给她关于《计算机与网络应用》教材的编排任务。请你根据考生文件夹下“《计算机与
Http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