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dmin2008-06-26  24

问题 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B、经市公安局批准,县公安局可以设立派出所
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D、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可知,行政公署是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其设立当然是由国务院批准,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派出所属于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其设立应当由县公安局决定,而不是由市公安局决定,故选项B错误,当选;区公所的设立须经省级政府批准,不是由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故选项D错误,当选。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业部门,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二至五人。”由此可知,国务院设立直属机构不需要全国人大批准。故C选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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