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儿园一群幼儿围着火炉烤火,教师张某离开幼儿园取东西。幼儿甲玩火点燃了幼儿乙的衣服,乙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将火扑灭。经检查乙被烧伤面积达35%,住院治疗造成经济损失3000余元。这一损失应由谁来承担,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09-02-14  45

问题 某幼儿园一群幼儿围着火炉烤火,教师张某离开幼儿园取东西。幼儿甲玩火点燃了幼儿乙的衣服,乙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将火扑灭。经检查乙被烧伤面积达35%,住院治疗造成经济损失3000余元。这一损失应由谁来承担,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由幼儿园承担,幼儿甲的监护人适当赔偿
B、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张某适当赔偿
C、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幼儿园适当赔偿
D、由张某和幼儿园共同承担

答案1,2,8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第7条第1款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教师张某擅自离开,未尽到保护义务,该幼儿园具有过错。本题应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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