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不属于必然导致间接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的是( )
下列不属于必然导致间接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的是( )
admin
2017-09-19
19
问题
下列不属于必然导致间接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的是( )
选项
A、委托人死亡
B、委托人行使介入权
C、第三人行使选择权
D、委托人自动介入
答案
A
解析
间接代理的法律后果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间接代理终止意味着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变为直接代理。B、C、D三项都属于间接代理变为直接代理的情形。《合同法》对D选项的规定是第402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对B选项的规定在第403条第1款:“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对C选项的规定在第403条第1款:“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W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中,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是()。
甲曾经借给乙5万块钱,还款期到时,乙却没钱还债。原来乙曾经替丙打工,丙欠了乙两年的工钱共6万元。由于丙是老赖,乙数次上门讨债都未果。甲咨询陈某说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解决这一问题,陈某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杨某因盗窃某单位仓库内存放的电线,被李某告发,司法机关将杨某抓获归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1998年11月6日杨某刑满释放,一直伺机报复李某。2000年12月12日,杨某找到其在派出所工作的表兄江某,谎称准备和朋友上山打猎,想借江某的枪用。民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一幢溢彩楼。有关本案中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甲(17周岁,无业)收受犯罪人窃得的笔记本电脑后,为其窝藏赃物,构成犯罪,依法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甲适用罚金的正确做法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甲15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捣烂外敷治疗鸡眼的药物是
在一般投资项目中,当一项投资方案的净现值大于零时。即表明()。
A.烧伤患者出现黑便B.剧烈恶心、呕吐后出现呕血、黑便C.因腰痛自服芬必得后出现黑便D.肝硬化患者用力解大便后出现呕血、黑便急性胃黏膜病变的出血是
配对设计资料的符号秩和检验中,其无效假设为
关于胎儿电子监护,提示胎儿缺氧的是
肠易激综合征的症状特点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第三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投射指把自己思想、态度、愿望、情绪或特征等,不自觉地反应于外界的事物或他人的一种心理作用。下列不属于投射的是:
Thewearableantennasmayhavepotentialapplicationinmanyareas.Accordingtothespeaker,whichofthefollowingisNOTo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