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委托乙制造一套家具,后因甲无力支付加工费用,遂与乙约定,将其所有的一只玉手镯留下,待支付费用后取回该手镯,则乙对该手镯享有( )。
甲委托乙制造一套家具,后因甲无力支付加工费用,遂与乙约定,将其所有的一只玉手镯留下,待支付费用后取回该手镯,则乙对该手镯享有( )。
admin
2020-11-04
50
问题
甲委托乙制造一套家具,后因甲无力支付加工费用,遂与乙约定,将其所有的一只玉手镯留下,待支付费用后取回该手镯,则乙对该手镯享有( )。
选项
A、抵押权
B、留置权
C、质权
D、典权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 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是抵押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而本题中甲将手镯转移给乙占有,因此该手镯不构成抵押。
B 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基于特定合同关系而占有属于他人的动产,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可以留置该动产,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时,可依法变卖该动产并从中优先受偿的法定担保物权。本题中乙并非基于特定合同关系而占有甲的手镯,因此乙不享有留置权。
C 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质押的特点是质押人转移对质押物的占有,本题中甲将手镯转移给乙占有,属于质押,乙对该手镯享有质权。
D 项错误,典权是用益物权的形态之一,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在我国民事法律及其他法律中没有对典权作出规定,但是在我国的一些司法解释中涉及到了典权的内容,因而典权在我国是一种受到司法保护的权利。乙显然不享有典权。故正确答案为 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VR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专业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法律专业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通过角色训练增强自信心,然后将所学得的应对方式应用到实际生活情境中的行为演练方式称之为()。
班级授课制的课堂上学生活动少,不利于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而且容易养成依赖思想,不利于培养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下列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教育的发展制约作用表述正确的有()。
根据学习策略的分类,下列属于资源管理策略的是()。
我们打电话通过114查询需要的电话号码后,马上就能根据记忆拨出这个号码,但打完电话后刚才拨打的电话号码就忘了,这属于()。
教师良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发自肺腑的一种精神力量,也是一定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教师身上的体现,这体现了教师良心的()特征。
我国封建社会的私塾,由一位先生教几名甚至几十名孩子在一块读书,可以看作是班级授课的雏形。
某甲潜入一商店盗窃现金5000元,被保安人员抓住后,向保安人员捅了一刀,夺路而逃。某甲的行为构成()。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属于已过追诉时效的情形是()。
随机试题
PowerPoint2003中,在()中,用户可以看到画面变成上下两半,上面是幻灯片,下面是文本框,可以记录演讲者演讲时所需的一些提示重点。
腹膜后纤维化最常见累及的器官是
下列关于干式激光胶片的感光成像层叙述,不正确的是
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按照执行价格划分,期权可以分为()。
我国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
对客户的评估报告的审核,负责人员应着重审核(),避免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
下列关于农业科技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某研究机构调查分析了208名有心痛和心律不齐等症状的病人,在开始接受手术治疗时通过问卷报告了自己对病情的看法,其中约有20%的人非常担忧病情会恶化,有的人甚至还害怕因此死亡,其他人就没有那么多担忧。后来随访调查表明,那些手术前有严重担忧情绪的人手术后半年复
Wal-MartTriestoFindItsCustomerForallitssuccessintheUnitedStates--andthereisplentyofit--Wal-MartStores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