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该项目未投保工程一切险。 (1)在基坑支护施工中,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采用了一项新技术,未按已批准的施

admin2016-05-23  61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该项目未投保工程一切险。
(1)在基坑支护施工中,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采用了一项新技术,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本工程使用该项新技术存在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为该项新技术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鉴定,不会发生安全问题,仍继续施工。于是项目监理机构报告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干预下才暂停了施工。
施工单位复工后,就此事引起的损失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建设单位也认为项目监理机构“小题大做”,致使工程延期,要求监理单位对此事承担相应责任。
(2)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特大暴风雨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工程师提出补偿要求,并附有相关的详细资料和证据。施工单位认为遭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补偿要求包括:
①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②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③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
④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⑤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⑥由于工程损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3)该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按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未及时验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第45天时发生台风,致使工程已安装的门窗玻璃部分损坏。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损坏的门窗玻璃进行无偿修复,施工单位不同意无偿修复。
问题:
在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单位的哪些做法不妥?在基础施工阶段和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的哪些做法不妥?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在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 ①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不妥。 理由:应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若采用新技术,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②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仍继续施工不妥。 理由:施工单位应当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暂停令。 (2)在基础施工阶段和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 ①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延期承担相应责任。 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对使用新技术的工程下达工程暂停令,属于总监理工程师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的范围,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不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承担。 ②不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理由: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28天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机构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③要求施工单位对门窗玻璃进行无偿修复。 理由: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没有组织验收,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同时,从第29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所以第45天时发生台风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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