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dmin
2018-09-01
42
问题
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以集体土地为客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限于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B、以国有土地为客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二是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
C、以集体土地为客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D、公立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在不同客体之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条件和程序是不同的。以集体土地为客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限于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其使用权的取得必须报请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以国有土地为客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其中,出让是指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其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协议等:转让是指从土地使用权人处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通过后一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由权利人自己使用,而不能转让、出租、抵押。公立高等学校属于国有事业单位,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是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只能由权利人自己使用,而不能转让、出租、抵押。故D选项的说法错误,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R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属于间谍罪行为方式的是()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丢失了一把口琴,乙拾得后放在自己的家中,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口琴,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交给戊修理,戊修理后,丁却因修理费过高而不付款,戊遂扣留该口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犯罪集团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
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下列情形中,可以依法获得假释的是()。
犯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有()。
甲驾驶汽车因为超速行驶将丙撞成重伤。坐在驾驶台副座的乙下车察看丙的情况,发现其伤势很重。为了逃避责任,乙和甲将丙抬上车,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将丙藏在草丛中。丙在12小时后因为失血过多死亡,关于此案()。
(2014年单选24)法人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才得以设立的原则称为()。
随机试题
(2006年)设f(x,y)是连续函数,则∫01dx∫01f(x,y)dy=()。
岩石三轴压缩的全应力应变曲线特点和有声发射现象反映出()。
股票回购后股东会得到纳税上的好处,因而股票购回肯定对股东有利。()
下列计量单位中,()不属于SI基本单位。
一般在教学开始前进行,摸清学生的现有水平及个别差异,这种评价称之为()
X光片:骨折
旅游商品,是指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出于非商业性目的而购买的实物性商品,它不包含维持旅游活动所必需的生活用品。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旅游商品的是()。
元朝统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中央国家机构是()(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0题)
CellPhoneLetsYourSecretOutYourcellphoneholdssecretsaboutyou.Besidesthenamesand【C1】______thatyou’veprogra
Mostcometshavetwokindsoftails,onemadeupofdust,______madeupofelectricallychargedparticlescalledplasm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