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代特务司法机构的特点。

admin2015-12-30  48

问题 简述明代特务司法机构的特点。

选项

答案明代在普通司法机关之外,还特设特务司法机构厂卫组织。厂是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是锦衣卫,合称厂卫。它们在正式的司法体制之外,受到皇帝的特许,兼管刑狱,并有巡察缉捕、专理诏狱和审判之权,它由l宦官操纵,直接听命于皇帝。 锦衣卫原为皇帝亲军,掌管宫室警卫与皇帝出入仪仗,后来权力日益扩大,兼管刑狱并有巡察缉捕的权力,下设南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后又设北镇抚司专治诏狱,直接取旨行事。并设有法庭和监狱,审理大案。锦衣卫用刑以残酷著称。 东厂设于明成祖永乐年间,由亲信宦官掌管,直属皇帝,专门负责监视官员,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重大案件。西厂设于明宪宗成化年间,由太监汪直督领,直属皇帝,专事侦缉、刑狱。人员比东厂多一倍,权势也在锦衣卫之上,活动范围从京师遍及各地。明武宗时又设内行厂,由宦官刘瑾自领,主要负责监督东厂和西厂,参与司法审判活动,比东厂西厂的活动更为猖獗酷烈。 明代厂卫组织是前所未有的不受法律约束的特务司法机构,其对罪名的罗织无遗,刑罚残酷,可谓于斯而极,形成厂卫之毒。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R5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