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admin2017-05-08  29

问题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
    (1)该罪的罪名是什么?请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其犯罪构成的内容。
    (2)本条规定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是什么?
    (3)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并将被害人遗弃于人烟稀少处而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甲是某矿山的司机,在矿山内运送矿石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操作规程不慎将人撞死,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1)《刑法》第133条规定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为:①侵犯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②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为前提条件,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还要求必须发生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不是特殊主体。④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2)“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3)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并将被害人遗弃于人烟稀少处而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为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致使被害人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行为人负有救助被害人的特定义务,行为人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并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发生,同时,行为人主观上至少存在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所以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4)应当按照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之所以不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是因为只有发生在公共交通运输领域的交通事故,才能够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题目中的情形不是发生在公共交通领域。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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