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企业有三名合伙人:黄某、刘某、李某,在1999年该合伙企业盈利30万元,三人各得10万元。2000年由于经济不景气,合伙企业亏损30万元。2001年年初,李某退出了该合伙企业,并按其出资份额向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贾某偿还了10万元的债务。同时该年郭某以合

admin2013-04-25  30

问题 某合伙企业有三名合伙人:黄某、刘某、李某,在1999年该合伙企业盈利30万元,三人各得10万元。2000年由于经济不景气,合伙企业亏损30万元。2001年年初,李某退出了该合伙企业,并按其出资份额向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贾某偿还了10万元的债务。同时该年郭某以合伙人身份加入该企业。对本事例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选项 A、李某退出前按自己的出资份额偿付了合伙企业的债务,故对退出前企业的其他债务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B、郭某只对加入该合伙企业后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如果李某向黄某转让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须经过刘某的同意
D、如果李某向郭某转让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须经刘某和黄某的同意

答案1,2,4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及其相关企业债务的承担。《合伙企业法》第54条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虽然李某虽已按其出资份额偿付了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仍不能免去其所有的责任,选项A错误。第45条第2款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B错误。第21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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