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市一日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化妆品,2018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250000元,关税税率为40%。 (2)将进口化妆品的7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本月销售4000套,每套不含

admin2019-09-04  27

问题 某城市一日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化妆品,2018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250000元,关税税率为40%。
    (2)将进口化妆品的7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本月销售4000套,每套不含税价500元。
    (3)将上月购进的价值60000元的原材料委托一县城日化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化妆品,支付不含税加工费6000元。加工产品已收回。
    (4)以自产不含税价格20000元的化妆品,与自产不含税价格5000元的护肤品(分别核算销售额)组成精美礼品盒销售,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00元。
    (以上化妆品均为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选项

答案委托加工化妆品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60000+6000)÷(1-15%)×15%=11647.06(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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