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384条第l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
刑法第384条第l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
admin
2019-05-29
33
问题
刑法第384条第l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2011年一专一第57题)
请回答以下问题:
条文中“不退还”应如何理解?
选项
答案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条中的“不退还”是指挪用公款后,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情形。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L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刑法的解释,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构成要件。
夫妻甲乙生有二子,大儿子丙通过父亲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两套房屋。后乙病危,临终前要求丙将其中一套房屋分给丁,丙为宽慰老母,假装应允,丁也表示接受。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试论数罪并罚的原则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适用。
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甲2005年10月2日离家到某地工作,后与家人失去联系。2010年6月3日甲的妻子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甲进行了死亡宣告。但是甲实际上没有死亡,而是辗转各地工作。2011年3月15日,甲到商场为自己购买了数码相机一部,该民事法律行为(
甲利用自己在航空公司工作的机会,多次未经海关,私自携带外国奢侈品牌女包回国,然后将带回的女包销售给他人。甲偷逃应缴税额15万元。甲的行为()
甲是某民营公司的出纳,小道消息听说某只股票一定会涨,不买就亏了。甲利用每天经手公司钱财的便利,擅自挪用公司资金20万元用于炒股。为了避免公司发现,甲利用做假账的方式在账面上抹平了此笔账目。甲的行为()
甲需要到外地出差,其宠物猫无人照顾。甲打电话给朋友乙,拜托乙照顾宠物猫,乙答应。一天后,甲将宠物猫交给乙。宠物猫是血统纯正的名猫,价值1万元。乙在照顾宠物猫的过程中,发现名猫特别难养,照顾起来特别消耗精力,于是未经甲同意将宠物猫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
简述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2017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4题)
随机试题
论述滚动计划法的基本思想,并对其进行评价。
Normallyastudentmustattendacertainnumberofcoursesinordertograduate,andeachcoursewhichheattendsgiveshimacr
既祛风湿,又清热解毒的是()。
根据我国《物权法》,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主体有()。
下列()不是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平整的防治措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供电巡查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下列关于证券金融公司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①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确定并公布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和折算率。保证金可以充抵证券,但货币资金占应收取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②证券公司向证
契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是()。
人民警察的(),是指人民警察应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
A、StanfordUniversity.B、ColumbiaUniversity.C、Lewis&ClarkCollege.D、NewYorkUniversity.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