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多项选择第36题)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告的重大事件有( )。

admin2011-10-29  27

问题 (2008年多项选择第36题)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告的重大事件有(     )。

选项 A、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B、预期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
C、公司发生重大诉讼,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D、公司发生重大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答案A,B,C

解析 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0A,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上市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的具体内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事项,应当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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