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7年卷二58题)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7年卷二58题)
admin
2019-11-02
13
问题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7年卷二58题)
选项
A、以非法占有目的,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又使用该卡的,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B、根据司法解释,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透支时具有归还意思,透支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D、《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与此相应,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就应以侵占罪论处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信用卡诈骗罪。
A项,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成立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人既实施“使用”行为,又实施了前行为“骗领”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牵连犯,从一重,按照信用卡诈骗罪处罚。故A项错误。
B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故B项正确。
C项,根据《刑法》第196条第2款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的恶意透支必须行为人在行为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想法(即非法占有目的)。本项中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故C项错误。
D项,《刑法》第196条第3款进行了特别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照盗窃罪论处。既然是特别规定,就不可以推而广之。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仍然属于对他人信用卡的冒用,成立信用卡诈骗罪而不是侵占罪。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J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或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志应该是()
下列有关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为了达到解释的目标所使用的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方法,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虽然概括和表述不同,但是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都包括文义、历史、体系、目的等。以下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论述错误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价值的是()
下列选项中,哪些为当代世界主要法系?()
法的历史类型的史替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的必然,其根本原因为()
利泽公司为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税务机关发现有企图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行证据证明。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此期限内,税务局又发现利泽公司有将其库存产品及银行存款私分、转移的迹象,即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但该公司股东已销声匿迹,
郭某应聘到天天饭店做厨师,双方于2008年1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包食宿,不支付了资,不为郭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不予录用,合格则录用为正式员工,每月工资2000元。天天饭店称由于是餐饮行业,为食品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随机试题
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是由()构成的。
DNS服务器中,不包含的资源记录是()。
心房扑动时F波的频率是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中毒治疗不正确的是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专用存款账户中,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支取现金的有()。
在社会工作中,顶估的主要任务有()。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窗外人生王呈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
A.开闭口运动B.前后运动C.侧方运动D.边缘运动E.咀嚼运动哪一项属于功能运动()。
2阶对称矩阵的全体V3=对于矩阵的线性运算构成3维线性空间.在V3中取一个基A1=在V3中定义合同变换T(A)=,求T在基A1,A2,A3下的矩阵.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