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用油生产企业是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采用“成本法”确定农产品当期的进项税额,2019年3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粮食10 000吨,每吨含税价格为8 000元,转账支付货款,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全部领用,主营业务成本5 000万元。已知农产

admin2021-07-01  24

问题 某食用油生产企业是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采用“成本法”确定农产品当期的进项税额,2019年3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粮食10 000吨,每吨含税价格为8 000元,转账支付货款,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全部领用,主营业务成本5 000万元。已知农产品耗用率为70%,则该企业3月份农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万元。

选项 A、920.35
B、792.79
C、575.22
D、288.99

答案D

解析 按照成本法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食用油的增值税税率为9%,所以扣除率为9%。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 000×70%×9%÷(1+9%)=288.99(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IU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